【原创】文/汐溟
当事人就影片投资款返还事宜签订确认书,共同确认投资款返还事实。若确认书内容所载内容与事实不符,其效力应如何认定?

案情
2021年2月,甲、乙签订就影片A签订《联合摄制合同》,约定乙对影片A投资500万元,按年化15%据实结算。2021年3月1日,甲向乙转账500万元,但影片并未开机拍摄。2022年5月1日,甲向乙再次转账500万元,当日,乙向甲转账5813699元,并微信告知甲将投资本金及利息已给甲转回。2022年6月22日,甲、乙签订《影片投资回款确认书》,其上载明:鉴于双方签订了影片《A》的《联合摄制合同》,乙已于2021年3月1日支付投资款500万元。现双方就影片的投资回款事项签订确认书,确认截止2022年6月29日,乙向甲共返还资金5813699元。2022年12月,乙表示500万需分批归还,第一笔暂还200万,请求考虑甲在双方合作的影片B上的贡献,免除利息。2023年6月,甲在微信中对乙表示,“你马上把本金返还,利息可以不要了。”此后,乙向甲转账230万元。
当事人就影片投资款返还事宜签订确认书,共同确认投资款返还事实。若确认书内容所载内容与事实不符,其效力应如何认定?
案情
2021年2月,甲、乙签订就影片A签订《联合摄制合同》,约定乙对影片A投资500万元,按年化15%据实结算。2021年3月1日,甲向乙转账500万元,但影片并未开机拍摄。2022年5月1日,甲向乙再次转账500万元,当日,乙向甲转账5813699元,并微信告知甲将投资本金及利息已给甲转回。2022年6月22日,甲、乙签订《影片投资回款确认书》,其上载明:鉴于双方签订了影片《A》的《联合摄制合同》,乙已于2021年3月1日支付投资款500万元。现双方就影片的投资回款事项签订确认书,确认截止2022年6月29日,乙向甲共返还资金5813699元。2022年12月,乙表示500万需分批归还,第一笔暂还200万,请求考虑甲在双方合作的影片B上的贡献,免除利息。2023年6月,甲在微信中对乙表示,“你马上把本金返还,利息可以不要了。”此后,乙向甲转账230万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