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所有论及袭人的文章中,朋友们都会产生一个疑问:难道?袭人在第六回与贾宝玉发生性关系是非法的吗?可是,小说中明明写了呀,“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,今便如此,亦不为越礼,遂和宝玉偷试一番,幸得无人撞见。”
关于这段话的分析,我们必须注意五点:
其一,这段话是站在袭人的角度来说的,是典型的“屁股指挥脑袋”的说法,属于为自己的行为分辨和为自己找台阶的说法,是一面之词,不可全信。
其二,如果袭人与贾宝玉云雨是被允许的,那么,在这段话描写中为何最后要有一句“幸得无人撞见”呢?如果已经得到了贾母、王夫人的允许,撞见又怕什么呢?大家仔细体味这句话,当时袭人的心理是什么心理?是不是那种干了不该干的事情而又侥幸无人发现的心理?如果是,说明什么?只能说明她袭人与贾宝玉干那事是不被允许的。而且:
其三,我们还要注意到,在二人发生性关系之前,还有一句话也很重要:“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,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。”这就点明了二人发生性关系时的场所,是没人的,也就是说,是没人知道的。
其四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我们来看看,贾母把袭人与了宝玉,是“与了”做什么的?是做可以和贾宝玉发生性关系的通房大丫头吗?不是。小说中从来没有这样的描写,小说中明确写过是通房大丫头的应该只有两人,一个是平儿,一个就是英莲,从来没见描写说袭人是宝玉房中的通房大丫头或者开了脸的,要知道,像平儿那样做通房大丫头或者像英莲那样开了脸,是要长辈允许的,也就是说,袭人要获得此地位,是要经过贾母、贾政或者王夫人允许的。而小说中也并没有这样的描写,这说明,袭人的身份,并不是通房大丫头或者开了脸的,她是不能够与宝玉发生关系的。
其五,而贾母真正把袭人与了宝玉的用途,第三回已经说得明明白白,那就是:“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,本名珍珠。贾母因溺爱宝玉,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,素喜蕊珠心地纯良,克尽职任,遂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