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话题,本来是第二十二回的,可是读到第六十二回,才有了答案,这大概就是所谓的“草绳灰线绵延千里”的写法,而从阐释学的角度,我则谓之“互为本文”。
第二十二回,贾母给薛宝钗过生日,每每被拿来说事。认定贾母支持薛宝钗与贾宝玉结合的朋友认为,这恰好就是贾母支持薛宝钗的证据,把林黛玉给比下去了。而认定贾母支持林黛玉与贾宝玉结合的朋友也认为,这也可以解释为贾母对薛宝钗很客气,把薛宝钗当客人的、生分的证据,并不表示贾母不支持林黛玉。总之,众说纷纭。
关于贾母给薛宝钗做生日一事,之前我也是倾向于后者,认为是贾母待客之道(见拙文《贾府没把林黛玉当外人的又一证据》),而且小说中也写了“只有薛姨妈、史湘云、宝钗是客,余者皆是自己人。”
但是,我们也要知道,贾母给薛宝钗过生日,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,也不是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是“将笄之年”那么简单,因为,为此,精明的王熙凤还特地与贾琏商量呢,贾母还要亲自拿出二十两银子来呢,但王熙凤还不敢要贾母的钱呢,贾宝玉生怕林黛玉生气不断陪着小心呢,而林黛玉也确实是很生气,不仅把气撒到贾宝玉头上,其实也是暗暗的在生外祖母的气呢(见拙文《林黛玉该生贾母的气吗?》),而薛宝钗呢,则是抑制不住的狂
